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通知指出,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各级人社、工信、国资部门要督促全省各级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对本企业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人员、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关于推动企业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快捷做好企业备案、备案信息上报、证书信息上传等各项服务。
通知明确,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各级工信部门要引导省内暂时不具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委托在本省行业中处于领导地位的大型企业对中小微企业的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人员、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级人社部门在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工作中,要引导支持有关单位申报中小微企业涉及的职业工种,便于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对本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级国资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督促相关国有企业积极承接中小微企业的委托,为委托企业提供相应便利,认真履行好国企社会责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