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
(甘南州)
近期,青海省西宁市连续新发阳性感染者,疫情源头尚未完全阻断。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近期我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五一”以来,全州各县市认真落实全州“五一”期间疫情防控*策,保持了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为了有序衔接“五一”期间疫情防控*策(我州“五一”期间疫情防控*策执行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按照省防控办要求,继续执行我省现行外防输入*策。即外省来州返州的红码、*码人员,继续分别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对绿码人员(长途货运司机除外)继续实行“3+2”(3天临时留观、2次核酸检测)措施。
二、请4月30日以来有青海旅居史的来州返州人员,自查行程,落实个人报告责任,主动向交通查验点、宾馆酒店(招待所)、社区(村)、汽车站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请广大居民近期不要前往青海省,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村)报备,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四、请全州广大居民积极协助配合、服从*府部门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核酸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病*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
七、广大居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甘南州新冠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5日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提醒
5月15日0时至24时,四川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4例(为广安市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4例(其中巴中1例,乐山1例,达州3例,广安69例)。截至5月15日24时,本轮广安“5.9”疫情累计报告感染者例,其中,确诊病例35例,无症状感染者例,波及德阳市、乐山市、达州市。
截至5月15日24时,四川省共有以下3个中风险地区: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康佳小区,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延胜村11组(原土垭村1组),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恒源东区U栋2单元。我州与四川省眦邻,交通便捷,人员来往频繁,疫情输入风险较高。甘南州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您:
一、主动报备。请5月1日以来有四川省旅居史的人员尤其是有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来(返)州*策。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人员来州返州,对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区来州返州人员分别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集中隔离措施。有疫情的省份来州返州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行“提前报”“落地查”“落地采”“落地控”和分类管理措施,对红码、*码人员,继续分别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绿码人员继续实行3天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来州人员在抵州前1天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抵州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对因瞒报、谎报、迟报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非必要不出省。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严控州内人员前往有本土疫情的省份,对于确需出行的,要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报批。返回后要落实3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措施。未经报批同意擅自外出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嗷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五、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