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的《甘肃省领*人才年补充选拔工作实施意见》,此次将面向全省第一、二、三产业领域,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以及中央在甘单位中选拔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入领*人才第二层次队伍。推荐人选应符合《甘肃省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须为年7月30日以后出生,近五年内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优秀业绩成果(年至年)。公务员和“参公”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以内。名额将直接下达至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市州和国家直属企事业单位。选拔的目标比例为,全省领*人才各行业领域人才,农、林、牧、渔约占25%;制造、能源、采矿、建筑业等约25%;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科学等约30%。其中,非公经济组织占到领*人才总量的5%以上。
领*人才补充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组织实施,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注册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推荐人选由名额分配表中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和国家直属有关单位负责申报。11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市州和国家直属有关单位,须在9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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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人社厅、兰州晨报、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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