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学位办《甘肃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办法》(甘学位办〔〕2号)和《甘肃*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甘法大发〔〕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位公共课程(外语、*治)与专业课程(见附件一)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1.我校在校(籍)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含自学考试、函授)。
2.往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年6月之后(含年6月)获得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函授生(以毕业证日期为准)。
3.年10月已完成报名缴费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4.在以往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记录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年5月7日—5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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