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9号)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自年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我校年第二学位招生录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第二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二学位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报名、资格审查、评价录取等环节的总体筹划、纪检监察、宣传报道等工作。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经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5个,招生计划共人。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数
学制
授予学位
1
英语
40
二年
文学
2
材料化学
40
二年
理学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
二年
工学
4
园艺
40
二年
农学
5
动物科学
40
二年
农学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获得甘肃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届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甘肃农业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纪,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