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2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敦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员2名(工作地点:敦煌市莫高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治素质好,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好。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业务能力。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详见附件《敦煌研究院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第二期)岗位列表》)。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核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年6月29日至7月5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dhahr
dha.ac.cn,由敦煌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由敦煌研究院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