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省财*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兰银发〔〕号)和甘肃省财*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转发《财*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甘财金〔〕25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社区(乡镇)初审,经办银行和徽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核查,刘珊珊等15名同志符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资格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资格条件的,可向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
公示时间:年4月19日-4月28日
监督-
联系人:吉仿男
附件:徽县创业担保贷款拟发放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
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19日
监制:革文胜审核:赵治国编辑:郭子瑄供稿:就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