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疫情防控办和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广大市民,选购、清洗和烹煮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到“一看二洗三煮透四报告”:
“一看”:就是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一定要查看“电子一票通(食品购销凭证明)”。正规渠道的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点都会按要求在销售场所展示和提供“电子一票通”,对不能提供“电子一票通”的,不得采购和使用其产品,同时要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内容,保证在保质期内食用。
“二洗”:就是购物后要及时对个人、环境、进口冷冻食品及加工器具要进行及时清洗和消*。一是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食品;二是购买后要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要碰触口、鼻、眼等部位;三是清洗加工时要注意环境卫生,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必要时可对环境和餐具炊具消*处置,处理冷链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
“三煮透”:就是烹调食品要做到烧熟煮透。原则是开锅后再保持10~15分钟。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海鲜,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
“四报告”:一是坚决杜绝采购和食用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限的冷藏冷冻海鲜产品,发现相关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二是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人物同防,市民应该怎么做?
1减少聚集
避免人群聚集活动、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避免与有呼吸道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接触。
2戴口罩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在室内公共场所(包括电梯)时、就医过程中、以及有呼吸道症状时,应该佩戴口罩。
3保持手卫生
外出回家后、饭前便后要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液;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物品,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
4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居家环境清洁,勤晒衣被;加强营养、适度运动;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捂住口鼻(或弯曲手肘遮掩口鼻)。
5安全食用冷冻冰鲜食品
在商场、超市购物时要戴口罩,避免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其包装表面,购物后要及时洗手。家中清洗冷链食品时注意避免水滴飞溅,处理完冷链食品后及时洗手,并做好环境清洁。处理食物时要生熟分开,经常对餐具进行高温消*。冰鲜食品应烧熟煮透,不要生食或半生食水产品。另外,如果买的不是正规渠道的冷冻食品,是一些海淘产品等,这些食品包装表面一定要做好消*处理。
6自我健康监测
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向医生告知发病前14天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是否接触过有症状的病例。
7境外来甘返甘人员
境外回国人员应在第一入境地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期满返甘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和单位报告,配合社区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8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甘人员
对高风险区来甘人员,全部应就地集中隔离14天,期间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区来甘人员,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应配合临时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再至目的地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还应配合开展核酸检测。
来源甘肃交通广播(记者李敏通讯员令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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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省科技厅对《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经年第四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将《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科技厅
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
为加强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的管理,规范省国合基地评估工作,参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结合甘肃省国合基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评估工作是省国合基地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目的是检查与评价省国合基地的整体运行状况,并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提出调整省国合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的意见建议,促进省国合基地建设与发展,真正发挥高端引领与示范带动作用,并为相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条省国合基地实施定期评估机制,每3年为一个评估周期,重点评价省国合基地的基础条件、运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的主要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第三条国合基地评估工作本着“以评促管、以评促建”的原则,采取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依托单位性质和担负任务方向分类指导。
第二章评估职责
第四条评估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评估工作的过程管理。
省科技厅的职责是:制定年度评估计划,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确定待评估省国合基地名单,审核确定评估专家,发出评估工作通知,确定评估结果。
专业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评估办法和年度计划拟定评估工作方案,组织专家会议评估和现场评估,建立评估工作档案,向省科技厅提交评估报告。
省国合基地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年度报告的填报,提交评估申请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为评估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五条评估专家由本领域专业水平高、同行评价好、熟悉国合基地工作的科学家、产业专家和科研管理专家组成。专业机构应组织评估专家培训,以保证评估工作质量。评估专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策,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职责和权利。
第三章评估程序
第六条评估通知下达后,省国合基地依托单位统一向专业机构提交评估工作所需材料。
1.《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请书》;
2.评估周期内年度报告;
3.国际合作佐证材料、成果产出及工作成效证明材料等相关支撑材料。
第七条评估工作一般采取会议评估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会议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听取省国合基地负责人的汇报,审阅《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请书》及省国合基地相关评估支撑材料。
2.现场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实地考察省国合基地基础条件建设、主要工作情况、人才队伍建设与对外开放以及管理工作等;核实相关工作成果及佐证资料等。
第八条专家组专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省国合基地实名打分,专家组研究后提出书面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包括省国合基地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第四章评估结果
第九条专家组评估意见和省国合基地年度报告是评估结果的重要依据。专业机构向省科技厅提交评估报告和其他相关档案资料,省科技厅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评估意见,确定省国合基地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第十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经省科技厅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省科技厅将评估结果通报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评估结果,省科技厅组织对异议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办理结果答复异议人(单位)。
第十一条凡是第一年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将给予警示通知,限期提交;累计两年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直接给予“不合格”的评估结果。
第十二条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省国合基地,将按照甘肃省相关*策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并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择优支持。
第十三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省国合基地,限期1年整改并组织复评。复评结果仍“不合格”,取消其省国合基地资格。
第十四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估和复评,或中途退出评估的省国合基地,取消其省国合基地资格。
第十五条对取消国合基地资格的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省国合基地认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评估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省国合基地的依托单位、组织推荐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估工作。
第十七条评估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和专家信誉记录制度。省国合基地可提出希望回避的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与评估申请书一起上报。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1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指标体系2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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