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选择,满足学生学习愿望和兴趣发展,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通知》(教高厅函〔〕9号)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甘肃中医药大学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二)报考中药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者须为获得甘肃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届、届、届未就业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应用心理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者须为获得甘肃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届、届、届未就业本科毕业生;或获得甘肃省内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届未就业本科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
(五)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