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号)要求,市文旅局会同市人社局按照相关推荐程序,在全市文旅系统内认真开展了评优推荐工作。经逐级评选推荐,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一)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
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肃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金塔县文化馆
(二)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
万发林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世华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高正升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贺雁鸿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娥阿克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霞瓜州县文化馆馆长
乌力吉肃北县乌兰牧骑副团长
(三)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劳动模范
张向花敦煌太阳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年8月30日至9月5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有关要求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评选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后,我市按照程序将推荐对象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2660058—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8月30日
酒泉广播电视台小编:万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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