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公布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
通知指出,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元。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元,月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年缴费基数下限.45元的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年(含)之后的实际缴费指数,根据本年度实际缴费水平与公布的对应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本年度的缴费基数)的比值确定。
通知明确,上述统计数据,自年1月1日起使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