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甘肃省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计划
甘肃省各级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招聘计划详见《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甘肃省户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4月15日以后、年4月15日之前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能按时毕业证明);
5.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辞退的;
3.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检察新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