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新增假期来啦!年10月1日起,每年子女陪护假最少7天,最多15天!具体如何,跟财智无界来看看吧。
18个地区已推出子女陪护假
近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该《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者由其赡养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鼓励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给予职工陪护假。职工是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15天;职工是非独生子女的,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7天。
职工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虽然目前还未全国执行,但多地已经推出子女陪护假政策,并且不限于独生子女。这对身负重担的打工人来说还是值得高兴的,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哪些地区是能享受这些福利政策的?
除此之外,还有深圳、辽宁、山东、安徽、甘肃等地在探索陪护假。相比贵州,安徽的探索之路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还存在于官方表示愿意积极探索阶段,还未推出任何细则。
甘肃介于两省之间,年7月1日《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三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十三条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陪护假”。
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假期设立初衷甚好,但更重要的是地方性政策制定后需要有配套相应细则和实施方案来保证假期不虚设。
陪护假的实操问题
因为,各地政策有何不同?老年人与子女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该如何申请护理假?针对这些常见的问题,小吉为大家整理了一系列的回应。
1、从适用对象上分析分析
河南、重庆、广州等一半地区规定只有独生子女享受护理假,宁夏、云南、四川等省份以及西安市还明确了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带薪护理假,但天数略短于独生子女。
另外,南京、北京、湖北等部分地区还规定,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也可以享受护理假,比如老年人的配偶。丈夫年满60周岁生病住院治疗期间,仍在工作的妻子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护理假。
2、从护理假天数上分析
北京、南京、河北等未明确规定,绝大部分地方明确规定了天数。其中,西安、云南、内蒙等地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固定天数,宁夏、山西、四川等大部分地区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上限天数,河南、湖北、淮安等地则规定了每年护理假的下限天数。
3、从护理假期间待遇上分析
大部分省市明确了子女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如西安规定正常支付工资,南京、内蒙、河北、四川、湖北等则未明确护理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给用人单位制定政策留下空间。
4、从护理假享受条件分析
各地文件一般都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并将老年人住院治疗作为子女享受护理假的前提条件,重庆还要求老年人所需护理级别达到二级护理,另外北京、内蒙古等地还将失能(不能自理)、临终等也作为享受护理假的条件。
职工申请护理假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其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证明文件,比如老年人的身份证、住院证明、残疾证等。
5、从护理假执行的强制性上分析
除南京、广州是倡导性规定外,其它地方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子女护理假,为强制性规定,职工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批准。
6、从适用地域上分析
各地文件一般规定适用于本地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相关工作,并规定了不同的护理假天数和享受条件。
实践中,老年人与子女可能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居住和工作,比如老年人在河南居住,有子女在北京工作,有子女在西安工作,子女护理假规定应如何适用,各地文件并未明确。
长期护理险,给退休老人多加一重保险
网上对子女护理假的呼声很高,人民日报曾发起了投票“你支持设带薪陪护假吗”,结果显示71.5%的投票者表示“支持,希望全国推广”。
尽孝是一方面,父母生病住院需要花一大笔钱,如果请假还要扣钱的话,对上班族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不过如果担心请假扣钱,加重经济负担,但父母又实在是需要人照顾的伙伴,可以看当地有无长期护理险。
长期护理险是指那些因为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被长期照顾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
在试点阶段,只要是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并且申请通过的失能参保人员,便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期间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
但需注意的是,长期护理保险在试点阶段主要针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目前执行长期护理险的城市,主要有以下这些:
其中,有些城市是必须交职工医保才可以参保,也有些城市是参加了城镇医保或者参加了城乡医保,也能参保。
每个地区每个地区的政策不同,长护险保障覆盖的人群也不同,所以具体的参保条件还是要看当地的规定。
拿深圳举例:
1.参保基数:
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个月按照0.1%的比例缴纳。深圳年的平均工资为元。(目前数据是20年核算数据,21年数据以当地更新为准)
(1)职工:单位和个人各交50%,约5.3元/月
(2)退休人员、居民及其他人员:个人缴费,约10.6元/月
(3)困难人群:由财政给予补助
2.可享待遇
每个月扣的钱不多,但享受的待遇是非常实用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规定,保障范围有以下几种:
(1)日间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代缴代购等;
(2)居家护理、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
(3)关怀访视、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
(4)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
(5)安全指导、应急救助等;
(6)法律咨询,识骗防骗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
而且从条例上看,照护评定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累计参保年限不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
目前这个标准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以后可能会有些许变化。但总体的原则不会变:失能老人的评估等级越高,照护时间越长。这对于职工来说,是非常好的消息!
而且不仅仅是针对父母有假期,三胎政策下,职工还新增了育儿假!
江西: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
近日,《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也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在江西省正式实施!
新《条例》共修改了36条,删除了19条,增加了4条。对与三孩生育政策无关的内容,原则上未作修改,主要内容和特色体现在三个方面:
1、优化生育政策
一是落实国家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是明确优化生育政策的目标,即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是尽可能放开生育限制,如扩大生育登记服务对象范围,明确所有生育子女的夫妻都可以进行生育登记;取消了再生育审批,对因子女死亡或者残疾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无需审批。
四是取消处罚条款,对生育三孩以上子女的,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
2、完善支持措施
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是加大对生育保障的支持力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婚假);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以上假期基本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三是拓展优生优育服务范围。规定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3、保障合法权益
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施现有的奖励扶助措施。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上述人群建立健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条款;
对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的,增加了“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每年给予适当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的条款。
随着政策的推进,其他各省也将会陆续推出职工假期福利,针对这个问题你怎么看,评论区告诉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