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打击整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决定自即日起至年11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线索。
线索征集领域为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行业和领域。
线索征集范围为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省市场监管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实名或者匿名提供线索。实名提供线索的应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对提供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提供的线索应客观真实,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应对证据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得诬告陷害,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线索公开征集结束后,消费者也可通过上述途径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
提供线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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