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12月29日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甘肃检察机关联合文物部门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有关情况,发布8个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去年以来甘肃检察机关秉承“公共利益代表”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将文物保护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予以推进。截至目前,共摸排文物保护案件线索件,立案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向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市级政府发出检察建议2份,向县级政府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市县级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及其他负有文物监管职责的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份。
坚持问题导向
联合部署专项监督
甘肃是文物大省,拥有敦煌莫高窟、长城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文物分布点多线长面广。近年来,由于甘肃自然环境总体脆弱、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因自然和人为原因破坏文物本体及赋存环境、历史风貌等问题持续存在,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履行还不够全面到位,文物保护不力问题有待解决。经过去年在部分市州先期试点,今年2月,甘肃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采取省级部署、三级联动、分层推进、分类指导的方式在全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聚力保护文物,护佑文化根脉,服务甘肃文物保护传承。
聚焦监督重点
协同推进问题整改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甘肃检察机关将“擅自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改建、添建、迁移、拆除”等8类违法情形作为监督重点,扎实开展精准监督。对于普遍性问题,需要制度机制建设解决的,列入监督省级监管单位范围;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列入监督市级政府范围;对于具体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列入监督基层行政机关范围。
坚持以解决问题为要。根据文物保护专业性强、整改难度大的特点,检察机关从法律监督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监督方式,与行政机关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专项活动期间,通过磋商解决问题14件,99.7%的问题都通过诉前程序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上级院示范引领。甘肃省检察院坚持带头办案,以长城保护问题为突破口,成立由检察长担任主任检察官的专案组,在对该省长城遗存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并现场调查14地28处长城遗存现状之后,分别向两个市级政府、一个省直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指导市、县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办理长城保护系列案件,各地检察机关向县级政府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县级文旅等相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54份,均引起了被监督单位的高度重视,积极制定措施并整改落实,全面系统地推动了甘肃省长城保护问题的逐步解决。
凝聚监督共识
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畅通检行协作配合机制。甘肃各级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方案,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支持、联合督办、业务培训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面加强协作,构建既依法监督又协同履职的新型协作关系,推动形成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发力、共推进、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优势互补增强保护合力。甘肃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监督重点,对文物保护现状进行全面摸排,发现文物保护案件线索。各级检察机关根据线索,依法开展调查取证,以检察监督补强相关行政机关执法手段和力量不足的问题,有力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全面履职;各级文物部门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积极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强化宣传提升民众保护意识。11月6日,甘肃省检察院、省文物局联合新华网甘肃频道,以“聚焦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图文直播形式对甘肃省4件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宣传报道。11月22日,《检察日报》整版刊发文章《甘肃紧盯文保难点痛点的检察担当》。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报道,提升了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助推以政府为主导、主管单位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下一阶段,甘肃省检察院将与省文物局继续联合部署开展深化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紧盯石窟寺保护、史前遗址、红色文化等领域的违法情形和难点问题,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强化案件办理,以办案实效回应文物保护现实问题,进一步推动形成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全省上下协同保护文物的新局面。
甘肃省各级文物部门和检察机关充分协商,密切配合,聚焦“法人违法”,重点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等8类高发频发、且查办难度较大的违法情形开展监督,携手推进专项监督活动走深走实,在促进文物安全责任落实、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文物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强化督察
推动落实文物保护责任
甘肃历史文化悠久,文物古迹众多,甘肃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就加强文物工作作出系列决策部署,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一些地方对文物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法人违法破坏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等问题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破解文物安全难点问题,补齐安全责任短板,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相关任务落实落地,今年2月,甘肃省文物局与省检察院沟通协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落实好文物保护责任。
密切配合
扎实推进专项监督活动
一是与甘肃省检察院共同策划,对甘肃文物系统和检察系统专项监督活动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增进文物和检察系统相关人员对文物保护与公益诉讼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二是各级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向检察机关及时提供文物资料和问题线索,联合开展调研摸排,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根据办案需要,积极协调文物领域专门人员,为检察机关提供文物鉴定、价值评估等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是甘肃省、市文物部门配合检察机关,对各地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成功督办了金塔县塔院寺塔顶被擅自彩绘和庆阳市宁县湘乐砖塔周围地貌被破坏等一批案件。
四是各级文物部门坚持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和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活动开展情况。
协同发力
专项监督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市县政府牵头,建立部门间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在制定文物保护法规、部署专项行动、开展文物保护检查、整改问题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密切协作,落实分管领域的文物保护责任。
二是文物部门联合检察机关开展调研摸排和沟通会商,聚焦文物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灵活管用的方式,精准监督,持续监督,一批文物安全隐患、文物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低级别文物管理缺位等突出问题得以解决。
三是加强专项监督活动宣传,深入挖掘专项监督活动亮点,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极大提高了案件涉及文物单位所在地村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
四是文物部门刀刃向内,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问题整改,综合施策,通过完善制度、实施项目、加强监管、强化队伍、提升水平等方式,不断补足文物工作的短板和不足,着力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甘肃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