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卫视《法治伴你行》栏目播出临洮法院案例《私售甲醇危险作业,最终难逃法网》。年3月至年7月,被告人曹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临洮县洮阳镇烟房堡油坊隔壁铺面储存后,非法向他人销售,销售金额共计元,违法所得余元的案例。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曹某在非法经营过程中虽然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因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甲醇)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一旦发生爆炸,将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害。另外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该案的判处对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极大的震慑作用!
来源
临洮法院
原标题:《甘肃卫视播出!临洮法院案例《私售甲醇危险作业,最终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