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自年2月21日14时起,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21日
内容来源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
肖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