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地区村党组织书记文化程度低、工作能力弱、选拔任用难和一些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试点工作,公开选聘一批综合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入编为乡镇事业干部,专职担任软弱涣散村和无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村的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试点县(市、区)行政村专职党组织书记(岗位名额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选聘担任行政村专职党组织书记的资格条件为:
1.在乡、村服务的“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扶持一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等项目人员中尚未入编的大学毕业生;
2.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党龄满1年以上,有2年以上乡、村工作经历,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
3.户籍在试点县(市、区)或在试点县(市、区)服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于年12月5日8:00至12月10日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