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关于调整靖远县部分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第21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对我县相关风险区域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将靖远县若笠乡富民社区11号楼、刘川镇来窑村米粮社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继续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靖远县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年7月27日零时起执行。
靖远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7月27日
来源靖远发布
编辑孟紫薇
流程编辑严圣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