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2号)有关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33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号)精神,经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研究,计划为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招聘对象主要面向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见《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下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经招聘单位研究符合用人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确认后纳入报考范围。
4.年龄为年8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