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激励他们以更坚定的信心和更坚强的战斗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人社厅等部门近日制定了《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3月12日,省人社厅对该政策做了解读。
问:如何落实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答: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落实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将甘肃省援助湖北医疗队队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各级人社部门对本级卫健部门统计上报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随到随审、即时办理,卫健部门逐级报省卫生健康委汇总落实。
问:如何落实卫生防疫津贴?
答:今年2月底,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从年1月起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一是部分调整卫生防疫津贴的发放范围;二是调整了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将原卫生防疫津贴一至四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7元、5元、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元、元、元和元。省人社厅已和省财政厅进行了沟通,拟转发人社部发〔〕13号文件。同时,结合这次新冠疫情实际,将直接发至县市区,尽快抓好落地落实,让基层一线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
问:如何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
答: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因地制宜向承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由省卫健委根据实际情况,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