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已有28省市(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湖南、江苏、四川、山东、黑龙江、甘肃、内蒙古、宁夏、陕西、青海、河北、福建、云南、重庆、河南、辽宁、江西、山西、湖北、广西、浙江、安徽、吉林、西藏)发布统考成绩及统考合格线。
1、北京
经研究确定,北京市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本科合格分数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分。
高职单考单招合格分数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分。
2、上海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0分。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3、天津
根据我市生源情况及招生录取要求,年各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
1.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合格分数线为分,专科专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艺术类统考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高考总成绩达到天津市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类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艺术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投档。年我市艺术类各类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专业统考成绩×3.75。
4、广东
经研究决定,年我省普通高考美术、书法和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合格线如下:
一、美术术科统考
本科合格线:分
高职(专科)合格线:分
二、书法术科统考
本科合格线:分
高职(专科)合格线:分
5、湖南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全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成绩和统考合格线:各专业统考合格线均为分。
6、江西
年江西省报考外省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美术统考且专业成绩须达到校考资格线,否则校考成绩不予认可,校考成绩合格也不具备录取资格。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校考资格线为分,满分分。
7、湖北
各有关高校,各市(州)、县(市、区)招办:
现将湖北省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1.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控制分数线均为:分;
2.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高职高专合格控制分数线均为:分。
8、浙江
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等专业考生参加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线公布如下:
9、江苏
我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卷(评分)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于1月24日14:00以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考生成绩以《成绩通知单》为准。
江苏省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分,音乐类(声乐、器乐)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分。
10、山东
山东省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书法类、文学编导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
11、黑龙江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省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校考资格线)予以公布:
美术与设计学类:分(其中两科不得低于60分)
12、四川
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戏剧与影视类等专业考生参加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线公布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分;
2.书法学专业:分;
3.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分;
4.编导类专业:分。
注: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分,其余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分。
13、福建
年艺术类省级统考各类别总分均为分,本科专业合格线为分,专科专业合格线为分。
14、重庆
现将我市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各类别校考资格线公布如下:美术学与设计学类:分
我市艺术类各类别校考资格线是考生参加高校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我市专业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的基本资格线。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我市相应类别校考资格线的,方可按高校的报考规定报名参加专业校考。
15、山西
凡我省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考生,省级统考总成绩不低于.00分,且其中2门单科成绩各不低于60.00分的,均有资格参加省外本科高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
16、广西
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考评、评卷和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各专业类别考生报考和考试成绩情况,现划定年全区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如下:
17、安徽
我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部分模块统考工作已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相关模块考生报考和成绩情况,分别划定年统考合格线:“模块一”为分,“模块二”为分,“模块三”为分,“模块四”为分,“模块六”为分,“模块七”为分。
18、吉林
经研究确定,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为分,不分文、理,不分本、专科。
19、陕西
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全省统考分数线已经划定。美术类:本科分,高职(专科)分。
20、河北
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为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专科合格分数线为分。
21、河南
经研究确定河南省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等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如下:
凡省统考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参加经我省批准同意校考院校举办的校考成绩方可有效。
22、辽宁
辽宁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本、专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
美术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分,且3门科目中至少有2门各不低于60分;专科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为分。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
表演专业合格分数线为分;
23、云南
云南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本、专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24、内蒙古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校考资格线)予以公布:
25、宁夏
宁夏教育考试院1月15日发布通告,公布宁夏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合格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满分为分,合格线为总分分,并且素描、速写、色彩3科成绩中的2科成绩各不低于60分。
26、青海
我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卷工作圆满结束,艺术类各专业合格分数线现已公布:
一、美术专业:.00分
二、民族工艺美术专业:.00分
27、甘肃
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甘肃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30号)规定,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了各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现公布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分,且其中任意2门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8、西藏
我区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成绩及统考本科专业合格(校考资格)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学类:分,且3门科目中至少有2门各不低于60分。
报考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相应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统考且合格(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否则校考成绩不予认可。
二、成绩查询
(一)查询时间
年1月21日至2月20日。
(二)查询方式
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号和考生号登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