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市场监管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全省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提升全省检验检测能力,根据《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能力建设评估指南》、《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筹建验收实施细则》(甘市监发〔〕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年度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申报的省级质检中心应当与区域主导产业结合紧密,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显著的优势和特色,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筹建的省级质检中心相关产业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策,是区域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具备较大的产业规模和较高产业集聚度;
2.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在相关专业领域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拥有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申报要求
(一)申报渠道:
拟申请筹建省级质检中心的由所在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技术机构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
(二)申报材料:
1、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直属技术机构)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筹建省级质检中心的书面申请;
2、《申报省级质检中心基本情况表》;
3、申请筹建省级质检中心可行性报告;
4、申请筹建省级质检中心名称所对应的产品分类表及相关标准目录;
5、申请筹建省级质检中心承担单位法人证书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文件;
6、申请筹建省级质检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申请筹建省级质检中心现有的检测设备清单及拟购置设备清单;
8、地方*府支持文件或承建单位自身实力证明,及其他能够保证项目实施的证明材料;
9、《甘肃省省级质检中心筹建任务书》(拟)。
其它事项
(一)请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局直属技术机构)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结合本区域现有优势,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研究机构申报。同时,严格把关,组织申报材料的初审、可行性论证、核查和上报。
(二)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全省系统科技发展需求,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统一布局省级质检中心。本次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州推荐不超过3个,各省局直属技术机构推荐不超过1个。
(三)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经市州市场监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技术机构)审核无误后,一式五份,报省市场监管局科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长荣孙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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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