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系列规定,经市州商务部门审核推荐,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现场验收评审和会议研究,拟批准武威金安特钢公司、保环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君宇再生资源公司和天祝藏族自治县鑫旭源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四家公司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
现对以上四家公司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3日-3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反映。
联系人:郝昊、王高峰
-、
甘肃省商务厅年3月3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