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
以经营资质、经营条件、经营品种、贮存条件、从业人员管理等要求为基本内容,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风险评级和信用等级,确定监管频次,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
设区的市城区中、小学校门外道路两侧米范围内、县(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在禁止经营区域内违法经营的流动摊贩,由县级以上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三是推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以落实食品销售规范为主要内容,引导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服务提供者、小饭桌经营者)自我承诺、履行承诺。在经营场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将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作为分类分级、日常检查内容,跟进督促落实。
四是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应进行不少于40个学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学习,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20个学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学习。
五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
依托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信息档案,通过监管信息